我市出台14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强化宝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副中心城市地位”要求,市政府根据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宝鸡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打好金融支持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政策“组合拳”。共提出14条具体措施,其中前9条为“硬件支持”,后5条为“软件支持”,形成了相互配合、协同支撑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一是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争取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扩大到10亿元以上,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
二是设立工业发展基金。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发挥市属产业基金作用,加大对市内优质企业支持。
三是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设立1亿元规模的市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首期市级财政出资2000万元,通过政府增信,鼓励支持银行机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四是开发科创企业“科技贷”。为“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单户企业提供1000万元以下、3年期限的流动资金贷款。
五是开发股权投资企业“投联贷”。对获得政府产业基金入股支持的优质企业,银行机构按照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最高5倍的金额,提供2000万元以下、3年期限的信用贷款。
六是开发上市后备企业“专项贷”。凡纳入省市上市后备库的企业,提供3000万元以内的三板贷、固定资产贷、项目融资。
七是开发“E(易)贷卡”。纳入名单的“优质企业,经评估授信发放企业信用卡,提供3000万元以内、3年期限融资。
八是扩大保险产品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开发运用保险产品,提供风险保障。
九是提升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与人行征信衔接,匹配各类金融服务产品与融资需求,力争融资对接达到100亿元。
十是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八项服务机制。建立对上市后备企业动态发布、协同服务、价值发现、能力提升、形象塑造、融资对接、奖励激励、考核引导等八项机制,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挂牌。
十一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和工具,确保每年新增贷款不低于150亿元。
十二是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在政策落实中坚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对待,建立民营企业金融政策落实跟踪和评估反馈制度。
十三是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缩短融资链条,降低企业贷款附加成本。
十四是加强金融机构考核。强化金融机构考核引导,突出信贷投放、利率及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占比等重点。
目前,前9条支持措施已经发布运行或正在组织实施,后5条支持措施已持续推进,下一步市级相关部门将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政策落地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细化完善,确保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红利。